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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建筑金属结构协会给水排水设备分会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5-01-14   浏览次数:1922
一、总则 为了深入贯彻落实建筑给水排水行业在科技创新、技术进步、科学管理、树立品牌意识,巩固名牌产品的社会地位和
                 
 一、总则 为了深入贯彻落实建筑给水排水行业在科技创新、技术进步、科学管理、树立品牌意识,巩固名牌产品的社会地位和行业影响力,提升骨干企业的名牌产品在经营中的抗风险能力及市场竞争能力,推动行业和谐健康地发展,给水排水设备分会决定在建筑给水排水行业中开展“2013-2014年度全国建筑给水排水行业名牌”的评定工作,对符合条件的品牌授予“2013-2014全国建筑给水排水行业名牌”称号。

二、参加评选条件
1、评选范围为从事建筑给水排水行业产品生产、工程施工等相关业务的分会会员单位。
2、认真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依法经营、诚实守信;
3、积极推动发明创造,推进科技进步,在应用和推广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组织科研成果转化方面有较突出成绩,可持续发展能力强,产品竞争能力和市场快速反应能力突出,经济效益居全国同行业前列;
4、产品和技术是执行国家现行标准或行业标准,且严格按照所执行标准进行组织生产或施工,产品或工程质量居全国同行业领先地位,其产品没有国家和行业标准的应提供企业标准,并必须经过评选委员会认可;
5、企业设立了健全的内部产品质量管理制度,实施从原材料进厂到产品出厂全过程的质量管理办法,严格实施质量规范、岗位质量责任制以及相应的考核办法,实施质量否决权,并已取得ISO9000质量体系认证。
6、具有完善的售后服务体系,用户信誉度高,有较大的市场覆盖面。市场占有率和知名度及企业综合实力水平居行业前列。
7、企业必须具有与产品生产相适应的专业技术人员、熟练技术工人、质量检验人员和标准规定的出厂检验设备、仪器。
8、曾荣获过国家或省(直辖市)、部颁发的证书;

三、评选办法
1、“2013-2014全国建筑给水排水行业名牌”的评选,坚持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实事求是,充分发扬民主,真正评选出事迹突出、群众公认的先进典型。
2、评选工作须严格按照评选程序进行,坚持以产品质量、企业业绩、行业贡献、企业知名度和美誉度的大小作为衡量标准,当选企业须具有代表性、先进性和示范性。
3、本次评选活动采用企业自愿申报,委员会或专家提名,由评选工作委员会独立评选完成。
4、给水排水设备分会组建由业内专家、知名学者和权威人士组成的评选委员会进行评选,产生最终评选结果;
5、申报和评选过程 5月8日至5月31日为申报时间,6月1日至6月10日由评审委员会秘书处进行申报材料的审验,6月11日至6月30日在分会的官方网站(http://www.ccbw.com.cn/)上广泛征求意见,然后根据申报企业提供的基础材料和网站上征求意见的结果,于7月1日至7月15日交由评选委员会进行评选,制作奖牌;
6、对获选企业,授予“全国建筑给水排水行业名牌”荣誉称号,颁发奖牌。奖牌自颁发之日起有效期为两年。

四、申报办法和内容 企业可向各所在专业委员会提出申请,索取或在分会官方网站《中国建筑水网》(http://www.ccbw.com.cn/)上下载“行业名牌”申报表格(附件一),按规定填写(一式两份)并附以下材料一并报送:
1、申报企业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产品样本或使用说明书;
3、执行的产品标准(执行国标或行标的只需在申报表中注明标准号);
4、申报产品的型式检验报告(有效期内)复印件;
5、质量体系的认证证书复印件;
6、填写《企业工程技术和经济管理人员名单》;
7、专利证书复印件;
8、获得的国家或省(直辖市)、部级奖励证书。(复印件)
 
注:对以往曾获得此荣誉的会员单位,所附材料如增加了新内容,可将新内容随表格一同报送,如没有新内容,只需报送“行业名牌”申报表格,
一式两份。

五、颁证及管理
1、获得“行业名牌”的企业,由中国建筑金属结构协会给水排水设备分会秘书处组织报送上级备案,在2015年9月23日上海召开的“2015世界水务协会上海年会暨国际建筑给水排水高峰论坛”上向企业颁发奖牌。
2、获得“行业名牌”的企业将在《中国建筑水网》及《水务世界》刊物等宣传媒体上免费进行宣传。
3、对于获得“行业名牌”的企业如发现下列情况,给水排水设备分会有权取消其“行业名牌”资格,并在相关媒体上予以公布。
      ⑴、对于企业在申报过程中有弄虚作假行为,经查证后属实;
      ⑵、企业产品质量、管理工作出现严重问题,发生重大事故,或用户以书面和网络方式投诉重大产品质量问题以及售后服务质量低劣,造成较坏社会影响的,经查证后属实;
      ⑶、企业行为严重损害行业利益;

六、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各企业所在委员会
传       真:010-68412820
联  系  人:各委员会负责人
通讯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北四环西路88号(空军指挥学院南门院内)
邮       编:100097
本细则由中国建筑金属结构协会给水排水设备分会秘书处负责管理和解释,自公布之日起开始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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