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城乡建设部等部门关于开展城市地下管线普查工作的通知
日期:2015-01-09 14:53
、广播电视、安全监管、能源主管部门于2016年3月前将所辖范围内普查工作完成情况和综合管理信息系统建设情况上报住房城乡建设部、工业和信息化部、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安全监管总局、能源局。
(五)检查落实
各省(市、区)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要会同通信、广播电视、安全监管、能源主管部门加大对城市地下管线普查工作的检查、指导和协调力度,督促各城市按时完成普查工作任务,并于2015年3月底前将普查工作方案报送住房城乡建设部。各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市政、通信、广播电视、安全监管、能源等部门要按照省级主管部门和城市人民政府的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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