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城乡建设部等部门关于开展城市地下管线普查工作的通知
日期:2015-01-09 14:53
。
三、普查工作要求
(一)组织实施
普查实行属地负责制,由城市人民政府统一组织实施。各城市要明确牵头部门,制定总体工作方案,指导、督查、协调各管线行业主管部门和权属单位建立工作机制,制定相关规范,组织好普查成果验收和归档工作。驻军单位、中央直属企业要按照当地人民政府的统一部署,积极配合做好所属地下管线的普查工作。
(二)落实责任
牵头部门负责普查工作的综合协调和基础信息普查工作,制定普查工作方案和地方普查标准规范,按照相关技术规程进行探测、补测,做好普查信息、资料的收集整理及成果验收,按照规定将普查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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