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城乡建设部等部门关于开展城市地下管线普查工作的通知
日期:2015-01-09 14:53
热力、电力、通信、广播电视、工业(不包括油气管线)等管线及其附属设施,各类综合管廊。
(二)普查内容
普查内容包括基础信息普查和事故隐患排查。
基础信息普查应重点掌握地下管线的种类、数量、功能属性、材质、管径、平面位置、埋设方式、埋深、高程、走向、连接方式、权属单位、建设时间、运行时间、管线特征、沿线地形以及相关场站等信息。
事故隐患排查应全面摸清存在的结构性隐患和危险源,特别是要查清重大事故隐患,包括:隐患地点、隐患类别、隐患部位、隐患描述、责任单位、责任人、是否有安全标识、是否采取整改措施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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