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出台实施地下管线管理办法
日期:2014-06-30 14:33
施工造成的管线事故时有发生。而早期建设的管线存在规划滞后、质量老化、信息缺失等问题,市民生命财产安全存在威胁隐患。
该办法明确了各地下管线行政主管部门以及相关机构的职责;梳理、简化了地下管线规划、建设审批流程,合并隐蔽工程验收和覆土前测绘;强化了地下管线工程的维护管理,重点针对人大代表多次提出的位于道路路面的管线井盖、沟盖的维护问题进行了明确规定;清晰了管线信息和档案管理,要求在工程竣工后3个月内建设单位应当向规划国土部门办理地下管线综合信息数据的备案,工程竣工验收后6个月内建设单位应当向城建档案管理机构移交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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