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公布《南水北调工程供用水管理条例》
日期:2014-06-30 14:31
政区域内南水北调配套工程的运行和保护工作。
第二章水量调度
第七条
南水北调工程水量调度遵循节水为先、适度从紧的原则,统筹协调水源地、受水区和调水下游区域用水,加强生态环境保护。
南水北调工程水量调度以国务院批准的多年平均调水量和受水区省、直辖市水量分配指标为基本依据。
第八条
南水北调东线工程水量调度年度为每年10月1日至次年9月30日;南水北调中线工程水量调度年度为每年11月1日至次年10月31日。
第九条
淮河水利委员会商长江水利委员会提出南水北调东线工程年度可调水量,于每年9月15日前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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