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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水北调工程供用水管理条例(征求意见稿)
日期:2014-06-30 14:30
程实施统一调度;
(三)征用治污、供水等所需设施;
(四)封闭通航河道。
发生重大洪涝灾害、干旱灾害的,由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对有关河道的水工程实施统一调度。
第十七条国务院水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会同国务院环境保护主管部门,组织对东线工程取水口和省界交水断面、丹江口水库和中线工程省界交水断面的水量、水质进行监测。
国务院水行政主管部门、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按照职责向社会公布南水北调工程供用水和水环境状况信息。

第三章用水管理

第十八条受水区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统筹配置南水北调工程调入水资源和当地水资源,逐步替代超采的地下水,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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