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水北调工程供用水管理条例(征求意见稿)
日期:2014-06-30 14:30
或者不执行年度水量调度计划的;
(二)不编制、不执行水量调度应急预案的;
(三)不编制、不执行受水区地下水限制开采方案的;
(四)不履行水量、水质监测职责的;
(五)不履行本条例规定的其他职责的。
第五十二条工程管理单位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本条例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其上级主管机关或者监察机关责令改正;情节严重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虚假填报或者篡改水量、水质监测数据、取用水量数据或者工程运行情况等资料的;
(二)不执行年水量调度计划或者水量调度应急预案的;
(三)不及时制订或者不执行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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