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水北调工程供用水管理条例(征求意见稿)
日期:2014-06-30 14:30
设施需要由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守卫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武装警察法》和国务院、中央军事委员会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五十条南水北调工程管理单位因工程抢修需要取土占地或者使用有关设施的,有关单位和个人应当配合。南水北调工程管理单位应当于事后恢复原状,依法补办有关手续,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予以赔偿。
第六章法律责任
第五十一条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本条例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其上级行政机关或者监察机关责令改正;情节严重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不及时制订下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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