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城镇供水用水条例》征求意见第二次座谈会在汕头召开
日期:2014-06-30 14:27
继省水协去年年末在江门召开《广东省城镇供水用水条例》(下称条例)首次征求意见座谈会后,第二次征求意见座谈会于2014年1月9日在汕头市召开。粤东地区汕头、梅州、潮州、揭阳、汕尾等5个地级市及海丰、普宁等县级供水企业近40人参加了会议。会议由省水协秘书长林志光主持。
会上,省水协副会长、汕头市自来水总公司总经理陈映裕发表了讲话。他表示,条例具有前瞻性、科学性和可操作性,与供水企业密切相关,修改旧规十分迫切。建议条例的语言要更简化、清晰,应从科学客观的角度出发,参考各地供水条例,与国家相关法规衔接,给下级政府预留立法的空间,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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